華映7/9取得LCD生產設備一式,共計9.79億元
(93/07/12 09:03:57)

精實新聞 2004-07-12 09:03:57 記者 洪培珊 報導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75)華映-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資產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LCD生產設備
2.事實發生日:93/7/9~93/7/9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一式;單位價格:新台幣979,840,000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979,84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CANON SEMICONDUCTOR EQUIPMENT TAIWAN, INC.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90%交機時支付、10%驗收後支付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議價;決策單位:董事長
10.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否
12.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3.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4.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5.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生產經營用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18.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