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聞:帝聞電子(龍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遭處罰款8萬人民幣(補公告)
(109/10/21 09:14:3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115)帝聞-代子公司帝聞電子(龍川)有限公司公告因未在密閉空間生產含揮發性有機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按照規定安裝污染防制設施,處予罰款人民幣八萬元整

1.事實發生日 :108/08/27
2.發生緣由: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到廠檢查時,因未及時完成安裝污染防制設施,發現未在密閉空間生產含揮發性有機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處罰款人民幣八萬元整。
3.處理過程:該子公司依規定改善及裁罰規定繳款。
4.預估可能損失:罰款人民幣八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依規定改善完成並經驗收合格。
7.其他應敘明事項:此罰款於108/08/27發生,當時未及時發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