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部將擔任3項主要自由貿易協定(FTA)之協調機構
為確保有效及同步履行國際承諾,越南政府副總理裴青山(Bui Thanh Son)頃簽署第126/QD-TTg、127/QD-TTg及128/QD-TTg號等3項決議,明確訂立越南各部會及部門在執行越南作為成員之3項主要新一代自由貿易協定(FTA)中之角色與責任。
根據上述3項決定,越南工商部將負責監督歐盟與越南自由貿易協定(EVFTA)、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及英國與越南自由貿易協定(UKVFTA)等3項FTA之跨部會協調工作。該部亦負責協調各政府機構之實施工作,匯總進度報告提交總理,並管理來自國際夥伴之技術援助提案。此外,工商部亦將代表越南參加各種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尤其係有關CPTPP架構內新出現之問題。
為確保各項協議全面之執行,越南政府依每項協議之不同章節,詳細訂定各部會之具體職責。針對EVFTA,各單位協調旨在最大限度利用歐洲市場,其中工商部負責貿易救濟措施、再生能源領域之非關稅壁壘、競爭政策及國營企業等議題。同時,越南財政部將負責監管海關程序及政府採購,科技部則專注於貿易技術障礙與工業智產權,而農產品市場准入以及衛生與植物檢疫措施則由農業暨環境部負責。
至於需要廣泛參與之CPTPP,工商部負責跨境服務、競爭、貿易救濟及爭端解決等議題,而財政部負責關稅、海關及國營企業數據,內政部則負責領導與勞動相關之事務。
另外UKVFTA之實施架構大致循EVFTA之架構,並依越南與英國之雙邊貿易關係進行調整。(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