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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4)安國-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5/08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1,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0,000,000元。 4.既得條件: 依實際發行辦法所訂之獲配員工個人留任年資及年度績效考評標準(其中個人績效 評定等級為「表現良好」)皆達成為既得條件,且未曾有違反法令、公司服務協議 及誠信廉潔暨保密承諾書、公司工作規則、商業道德行為守則等相關規範及約定 之情事。 (1)留任在職滿一年者,既得股份以40%為上限。 (2)留任在職滿二年者,既得股份以30%為上限。 (3)留任在職滿三年者,既得股份以30%為上限。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員工自獲配本公司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就其被給予 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事實發生日,本公司有權無償收回其股份 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員工為主。被給予之員工及其得獲配股份數量,將參考其績效表現、過去 及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貢獻功績及發展潛力、職務、職等級、年資等因素擬訂分配 標準,由董事長核定後,提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 同意;非具經理人身分者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長期服務、提高對公司之向心力及 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最大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公司應於給與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本次擬發 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上限為1,000,000股,每股以新臺幣0元發行,設算估計可能 費用化金額約為新臺幣90,100仟元(以民國115年4月30日收盤價新臺幣106元及其他 假設條件擬制估算)。如以民國116年1月發行計算,暫估民國116年∼118年之費用化 金額分別為新臺幣58,565仟元、22,525仟元、9,010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本公司民國115年4月30日流通在外股數105,772,566股計算,暫估民國116年∼118 年費用化後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為新臺幣0.55元、0.21元、0.09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以本公司民國115年4月30日已發行股數106,232,566股計算,本次預計發行股數佔公 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約為0.94%。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 法規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 法規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