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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5)明基材-公告本公司115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2)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3)葉福海,本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明基透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尚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翔隆航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品翔航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擎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雲基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葉福海: 全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