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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4)精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0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20,000,000股,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 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與承銷商參酌當時市場狀況 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15%,計2,000,000股~3,00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2,000,000股 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增資發行股數之75%~80%,計15,000,000股~16,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 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財務結構。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發行價格、發行條件、 募集金額及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項。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議定發行股數、發行價格、 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 效益等相關事項,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