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積電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上限4.2億股
(115/01/20 18:13:5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770)力積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1/20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 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未定。
(2)不超過420,000仟股普通股之額度內。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未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之10%~15%
10.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除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15%予員工認購,其餘85%~90%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第2項、第3項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以參與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對外公開銷售。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或視市場需要一併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原有價證券。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以強化本公司國際競爭力。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相關事項等),暨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之核定或因應法令變更、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予以修正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屬一切有關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文件及辦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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