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726)永記-公告本公司因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規定遭行政裁罰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5/06/05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未依規定有效收集廢氣及後端防制設備未確實安裝,導致 製程產生之廢氣未收集即逸散至大氣,分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4.處理過程:業將防制設備裝填活性碳並開始正常運作,符合法規規定。 5.處分情形:罰鍰新台幣262萬元整及環境講習6小時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2,62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262萬元整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無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業已完成後端防制設備監測設施改善,後續加強人員教育 訓練及對後端防制設備之定期維護,已符合法令之規範。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