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人力部:12/1起企業須制定流程合理評估雇員的靈活工作安排要求
(113/04/17 15:10:53)

新加坡人力部(MOM)表示,自本(2024)年12月份起, 所有企業須制定流程合理評估雇員的靈活工作安排要求

一、依據新加坡人力部(MOM)本(2024)年4月16日發布的新聞稿表示,星國政府已接受勞資政合作三方聯合設立的工作小組所提出的「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導原則」(Tripartite Guidelines on Flexible Work Arrangement Requests)。該指導原則自本年12月1日起生效,將規定所有企業須制定流程合理評估雇員的靈活工作安排要求,包括:(1)雇員以書面方式正式向雇主提出要求;(2)雇主須在兩個月內以書面方式答覆是否接受相關申請;(3)倘拒絕申請,雇主應提供理由及與雇員溝通,並共同探討其他方案。

二、勞資政工作小組自去(2023)年10月份至本年2月份,向雇主、雇員、人力資源從業者等展開8次諮詢,並研究其他國家的最佳實踐方案,在去年10月份前往澳洲、紐西蘭瞭解當地的做法。前揭指導原則並無法律約束力,亦無要求雇主一定要為員工提供靈活工作安排選項,但鼓勵企業皆能實施。該指導原則將取代現有的「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標準」及「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參考原則」。

三、前揭指導原則適用於所有雇主,以及所有已過試用期的雇員。雇主處理申請時應考慮與業務相關的因素,可以成本增加、不利生產力或不可行為由拒絕批准,但不能以管理層不相信靈活工作安排為由拒絕申請。被拒的雇員則可尋求工會或「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傭聯盟」(TAFEP)協助。TAFEP將會聯繫雇主,並引導及勸請其遵守指導原則。但工作小組建議,先透過公司內部申訴機制以解決分歧。

四、目前,近七成星國企業提供至少一項靈活工作安排。靈活工作安排不僅是居家辦公,亦包括靈活工作時間及靈活工作量,該指導原則將幫助雇主及雇員釐清相關的概念,並鼓勵雙方建立互信與諒解,以實現雙贏。TAFEP以及人力資源專才學會接下來將推出一系列課程、工作坊及諮詢服務,協助企業有效落實靈活工作安排。該指導原則建議,現有對於靈活工作安排的正式、非正式申請及批示程序,倘經雇主員工雙方同意並行之有效,則可繼續。

五、新加坡人力部政務部長暨工作小組聯合主席顏曉芳於指導原則發布會致辭時表示,靈活工作安排在商業上需為可行才能永續。對於雇員的請求,雇主應給予理解,雇員亦應站在公司立場,考慮相關申請是否對業務或客戶造成影響。此外,隨著人口高齡化,企業面對人力吃緊,以及越來越多雇員得兼顧看護責任等挑戰,靈活工作可讓更多想工作的看護者及年長者持續就業,有助於雇主吸引人才及維持競爭力。(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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