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證:董事長涉違反證交法案,已收到臺灣高等檢察署處分書、維持原處分確定(補充)
(115/01/23 09:36:4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021)美好證-公告本公司董事長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為不起訴處分,並經臺灣高等檢察署認原處分並無不當,應予維持(補充115/1/21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5/01/22
2.公司名稱:美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1年09月22日配合法務部調查局調查本公司董事長涉違反證券交易法一案,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為不起訴處分,並經該署送請再議,於115年01月21日收到臺灣高等檢察署處分書,維持原處分確定。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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