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621)華宇藥-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 事 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 正 (2)董 事 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朱佳真 (3)董 事 王愈善 (4)董 事 鄭宏泰 (5)董 事 蘇志宏 (6)董 事 鄭明聰 (7)獨立董事 簡合瑩 (8)獨立董事 陳建文 (9)獨立董事 李俊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 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