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43)科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為請求清償債務案件聲請調解事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1)聲請人:科風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理人:科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調解代表人:獨立董事蔡念澎 (4)訴訟代理人:施汎泉律師/洪鈞柔律師 (5)相對人:科風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前財務主管/董事監察人等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律師遞狀後依法院文書案號 4.事實發生日:115/03/1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調解標的價額。 6.處理過程:已委由律師研議中。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 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