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9起凌巨停止買賣、華冠併案列為變更、虹光恢復交易方法
(115/08/18 08:28:29)

國內上市公司115年第2季財務報告形式審閱結果處置情形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經形式審閱國內上市公司(除金融保險公司計32家申報期限至115年8月31日外)115年第2季財務報告之相關處置如后,證交所並已公告自115年8月19日起執行處置措施:

一、停止買賣:
凌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8105)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15年第2季財務報告,核有證交所營業細則(下稱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

二、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號:8101)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符合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其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三、恢復交易方法:
虹光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380)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二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均逾三億元並達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以上,核已符合同細則第49條第2項第1款及第49條之2第2項第4款規定,且無其他應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及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恢復交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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