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豫寧 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115/05/27 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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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4)華豫寧-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連智民
董事:黃炳順
董事:鄭凱倫
董事:瑞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羅瑞霖
獨立董事:佘日新
獨立董事:蔡宜芬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
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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