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啟:擬處分遭美國商務部列入實體清單之思騰等公司全數股權予關係人事宜
(115/08/18 18:49:17)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25)承啟-公告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8/18
2.公司名稱: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5/8/18下午6點00分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2425,以下稱「本公司」)已於115年8月18日召開董事會,通過處分經由子公司深圳市景弘數字研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稱景弘),間接持有之子公司思騰合力(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轉投資事業體(以下稱「」)51%股權案(以下稱「本案」)。
鑒於美國商務部於113年4月將本公司透過子公司景弘,間接持有之子公司思騰合力(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列入實體清單中,對於集團後續營運及管理帶來極大不確定性,為本公司長遠計畫考量,董事會已於113年5月決議出售思騰等公司全部股權。
本案交易對象為思騰等公司之負責人王偉先生及其重要員工另行設立之四家公司:思騰匯智(天津)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天津群創貳號企業管理諮詢中心(有限合夥)、天津群創參號企業管理諮詢中心(有限合夥),以及天津群創肆號企業管理諮詢中心(有限合夥),故本交易屬於關係人交易,謹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參酌股權鑑價報告及會計師意見,於115年8月18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總價人民幣167,000,000元出售,該股權交易尚待115年10月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本公司另委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表示出售思騰等公司全部之股份,並未使本公司所營事業不能成就非屬公司法第18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
惟因思騰合力天津公司未在公開市場交易,且遭美國商務部列入實體清單中,不易洽詢潛在買家,且其他潛在交易對象多要求搭配業績承諾條款。考量本公司於股權出售後將不再具管理控制權,難以就標的公司未來營運績效提供承諾。故本次擬將股權出售予原股東,可避免本公司承擔後續或有承諾責任之可能性。因屬關係人交易,故本案之交割將待股東會同意後辦理,並於簽約後30日內取得第一期款項並進行股權轉移。
本新聞稿所載係基於本公司目前可取得之資訊及合理判斷,實際結果可能因市場環境、交易條件成就及其他風險因素而有所差異。相關資訊請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之重大訊息為準。
6.因應措施:於115年10月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簽約執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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