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66)李洲-本公司負責人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李明順董事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偵字第35875號、114年度偵字第21168號 4.事實發生日:114/11/2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已經偵查終結,本公司董事長因違反 證券交易法案件,認應提起公訴。 6.處理過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認定本公司董事長所為,係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0條 第2項、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依法公告之財務業務文件不實罪嫌,依刑事訴訟法 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正常運作,本案對本公司財務業 務目前並無任何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負責人已聘請律師以維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