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7703)銳澤-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5/08/05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RAYZHER TECHNOLOGY USA INC(以下簡稱美國銳澤)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提供資金貸與公司(本公司),為被資金貸與公司(美國銳澤)直接100%持有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08,62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供營運周轉用。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RAYZHER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簡稱新加坡銳澤)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提供資金貸與公司(本公司),為被資金貸與公司(新加坡銳澤)直接100%持有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08,62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供營運周轉用。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50,0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2.26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係新增一筆資金貸與,因新增後資金貸與餘額合計達公告標準, 故公告本次新增與既有之資金貸與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