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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展電線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115/08/06 16:55:24) |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619)大展電線-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1.事實發生日:115/08/06 2.發生緣由: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 坐落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三段218號18樓之辦公室場域 (2)交易單位數量: (1)交易數量:50.17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2,500元(未稅) (3)每月租金125,425元(未稅) (4)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約6,587,179元 (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 (4)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原因:基於整體營運規劃需要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日期及金額:不適用 (5)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6)預計處分利益:不適用 (7)交付或付款條件: 租期:55個月(自民國115年10月1日至120年4月30日止)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照合約月繳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租金均為未稅且金額未包含停車費、水、電、影印文件費及大樓管理費 (依大樓管委會正式公告每坪管理費金額不定期調整)等均為另計。 (8)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 決策單位:董事會 交易決定方式:租金依巿場行情 (9)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0)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2)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不適用 (13)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不適用 (14)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6)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8)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做為辦公室使用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5年8月6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5年8月6日 (24)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5)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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