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新處分桃園市觀音區不動產予台光電,獲利估約18.8億元(補充)
(115/01/27 18:32:0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402)遠東新-本公司處分桃園市觀音區不動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四路7號廠房(坐落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三小段172地號等12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5/1/27~115/1/2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8月8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面積35,981平方公尺(折合10,884.2525坪)。
(2)建物:面積33,669.86平方公尺(折合10,185.13265坪)。
(3)交易總金額:新臺幣2,780,000仟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利益約新臺幣18.8億元。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交付與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規定。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
(3)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臺幣2,700,391仟元。
(2)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臺幣2,733,702仟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1)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張譯之。
(2)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紀亮安。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張譯之:(103)北市估字第000209號。
(2)紀亮安:(100)北市估字第000181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經紀人:和氏璧國際物業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經紀費用:依合約規定。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活化資產。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4年8月6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本案業於114年8月8日經本公司第25屆第6次董事會決議標售或議價,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包含但不限於擇定買受人、洽訂交易條件及取得專家意見等)。嗣於115年1月27日與買方完成不動產買賣契約之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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