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企業界:冀政府在財政預算案助企業提升競爭力
(115/01/14 13:54:16)

新加坡企業界針對「2026年財政預算案」提出多項建議,盼協助星國企業提升競爭力

一、依據新加坡聯合早報本(2026)年1月13日報導,星國即將於2月份發布「2026年財政預算案」,國際會計專業服務機構「普華永道新加坡」(PwC Singapore)與「新加坡工商聯合總會」(SBF)於1月12日聯合發布願望清單,共計提出18項建議,呼籲星國政府關注商界資源受限、打破成長瓶頸、強化新加坡樞紐地位,以及建設包容型經濟等議題,以協助新加坡企業在日益複雜的全球環境中提升競爭力。

二、上述兩家機構的其他建議內容包括:

(一)由於新加坡金融機構缺乏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估值知識,且更傾向於以傳統抵押品融資,因此限制利用智慧財產權作為融資抵押品的能力,此為阻礙星國成為創新中心的一大因素,相較之下,中國、香港及韓國等地皆積極推動此類模式融資。建議星國政府可考慮將新加坡發展為「智慧財產權融資樞紐」(IP financing hub),並設立「數位智慧財產權抵押登記中心」,以提高透明度及加強風險評估。此外,星國政府亦可推出官方支持的「智慧財產權證券化平臺」,為開創性的智慧財產權融資交易提供第一損失擔保;

(二)新加坡可藉2027年擔任東協輪值主席國的時機,推動東協經濟整合建設,包括將「柔星經濟特區」模式拓展至印尼廖內群島「BBK地區」(巴淡、民丹與卡里汶等3島的統稱),並在高成長產業簽署相互認可協議,以減少重複認證成本,以及推動東協貿易數位化建設等;

(三)透過優化相關稅務制度與外籍人力制度,進一步強化新加坡作為跨國企業在全球或區域總部樞紐的地位。例如,為部分需要特定語言或文化知識的就業准證薪資門檻引入過渡性措施等;

(四)加大對年長員工就業政策的支持力度,以及在生產力提升計畫中加入人工智慧增強配套。

三、此外,新加坡基於第二代「反稅基侵蝕與盈利轉移」(BEPS)第二支柱(即規定向大型跨國企業徵收最低15%稅款)提出的兩項補足稅已從2025年開始實施,首個法遵義務將於2026年到期。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德勤新加坡」(Deloitte Singapore)因此建議,「2026年財政預算案」應在實踐操作方面提供更清晰的行政與執行指導,以協助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集團減少不確定性,並確保在初期階段達成一致的法遵結果。(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