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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3162)申報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3,200,000股,總額新臺幣32,000,000元乙案,該公司因提出之申報書件不完備,業於114年10月20日自行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0條之3第2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