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科技部頒布第63/2026/TT-BKHCN號公告更新二手數位電子產品禁止進口清單
越南科技部2026年10月27日頒布第63/2026/TT-BKHCN號公告,更新二手數位電子產品禁止進口項目清單,二手手機、電腦、相機、顯示器及諸多電子零配件均被列入。新版清單內容具體如下:
稅則號列屬於第84章:第8443節之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及其配件;第8470節之電腦及計算設備;第8471節之自動資料處理設備及其配件。 稅則號列屬於第85章:第8517節之行動電話以及透過有線或無線網路傳輸和接收音訊、視訊及資料設備;第8518節之麥克風、喇叭、耳機及擴音器;第8525、8526、8527、8528、8534、8540、8542及8544節之廣播設備、電視攝影機、雷達、無線電收發器、螢幕、印刷電路板、積體電路板、電線、電纜及光線等產品。 依據本公告,稅則號列屬於清單所管制之禁止進口產品,除完整產品外,其二手零配件、零件組、電子零件等亦屬於禁止進口之對象。
對於已經過翻新、修理或更換零件,使其功能、品質和外觀與新產品相同,惟若其稅則號列屬於禁止進口類別,則仍禁止進口。
對於半導體產業,該公告包含了有關二手生產線、機械、設備和工具的具體規定。具體而言,直接用於半導體微晶片生產、封裝和測試的投資項目,或用於數位技術產品和服務的培訓、研究和開發的設備,若符合法律要求且不在禁止清單上,則允許進口。惟進口二手設備時企業特別留意使用目的、與投資案之關係及具體產業法規是否符合進口規定。
第63/2026/TT-BKHCN號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開始生效,並取代第11/2018/TT-BTTTT號公告(第63/2026/TT-BKHCN號公告第3條第3項規定除外)。(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