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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4)富采-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5/05/26 2.公司名稱:富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民國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辦理現金減資金額 共計新台幣3,379,404,600元,銷除股份337,940,460股(含私募32,056,559股)。 以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普通股737,940,460股為計算基準,減資比率約 為45.79508488%,每股退還股款現金約新台幣4.579508488元,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減資後股本新台幣4,000,000,000元,計400,000,000股(含 私募37,943,441股)。惟減資後實收資本額、實際減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 基準日之已發行股份總數計算之。 (2)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規定通知債權人。 (3)本公司債權人對本現金減資案有異議者,請於民國115年6月29日前, (郵寄以郵戳為憑,受理地址為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力行路21號,請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富采控股現金減資債權人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 意見即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