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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2)威宏-KY-本公司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事實發生日:115/10/16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5/03/13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業於115年03月13日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環境波動劇烈,考量公司及整體股東之最大權益, 擬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其資金需求將改以自 有資金或其他方式支應。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次增資計畫所需之資金,因本案取消後不足時將以自有資金或其他方式支應,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管會115年05月26日金管證發字 第1150343623號同意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業經金管會 115年07月02日金管證發字號第1150348096號准予備查。 (3)此次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尚未經金管會核准, 將於收到金管會核准函後另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