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期局5/8裁罰案彙整名單/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115/05/11 09:12:3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5年5月8日)

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5年5月1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生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6492)申報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50,000,000元一案,因該公司提出之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業於115年5月7日自行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本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20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處智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

一、裁罰時間:115年5月8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智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安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陸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1款、第2款及第2項暨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智安公司未依規定期限補行公告申報114年第2季財務報告,及未依規定公告申報114年度財務報告。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智安公司前揭違規行為,處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72萬元。

處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5年5月8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樺晟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葉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樺晟公司未依規定重行公告申報113年度財務報告及補行公告申報114年第1季及第2季財務報告。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樺晟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72萬元。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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