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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6)兆豐金-代本公司之子公司兆豐證券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2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兆豐金控持有兆豐證券100%之股權,為兆豐證券唯一股東 4.私募股數或張數:5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5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價格略高於參考價格(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 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符合法令規定。另本案聘任「廣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蔡勝文會計師」於114/10/31出具獨立專家意見書,其評估每股價格之合理區間為 15.05元至21.07元,本次私募價格介於此區間。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資本及強化資本適足性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1)私募可縮短籌資時間,節省籌資成本。 (2)兆豐金控為兆豐證券單一法人股東,為維持股東結構單純化,故不採用公開募集。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4/12/23 11.參考價格:114/10/29董事會通過114年第三季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每股淨值19.32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2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除依法私募股票限制轉讓外,其餘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