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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華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申請計畫變更案經金管會核准
(115/01/06 15:57:15) |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172)因華-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申請計畫變更案經金管會核准
1.事實發生日:115/01/06 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0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 114036166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暨114年11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6082號函申請延長募 集期間核准在案。 (2)參酌先前延長募集延長期間之巿場情形、客觀環境之變動,並綜合考量認購人投資意 願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以確保現金增資計畫順利進行,將原訂發行股份總數由 17,000,000股調整為12,000,000股,總募集金額修正為180,000仟元,每股發行價格申請 調降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5元,業經115年1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8919號函同意核准。 6.因應措施: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於訂定後再另行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承諾書 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一一四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0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166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 因近期國際市場動盪及台股市場行情、資本市場穩定性等因素,本公司業於114年12 月2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降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及 發行張數。 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或員工權益。若原股東及員工因本次 募資調整價格而遭受損害,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 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林智暉 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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