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軒115年第一次私募1500萬股案,每股16.5元、增資基準日9/8
(115/08/25 16:15:0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222)立軒-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5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之定價相關事宜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2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115年9月8日前全權處理洽詢應募對象,該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若為關係人或內部人應以115年7月3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之名單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15,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
發行股數不超過30,000,000股之普通股, 本次私募普通股於民國一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並授權董事會得自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以不得低於定價日前 1、3 或 5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 30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不低於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前一日收盤價為20.15元,前三日收盤均價為20.15元,前五日收盤均價為20.15元,前三十日收盤均價為20.51元,二基準計算價格計算較高之訂定參考價為20.51元。
本次實際私募價格訂為新台幣16.50元,符合不低於參考價格八成之股東會決議內容。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償還借款或購置不動產等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引進投資人之實際需求,及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辦理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且更可確保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需求辦理私募,能有效提高籌資之機動性及靈活性,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5/08/25
11.參考價格:20.51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6.5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 規定,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繳款期間:115年8月25日至115年9月8日(董事會定價之日起算十五日內收足股款。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5年9月8日,如因客觀環境變化而有異動,擬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3.如預計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本次全數私募股數,原計畫仍屬可行,則視為已收足私募有價證券之價款。且本次未發行之股數得於後續預計發行額度全數或一部併同發行,惟合計發行總額度以不超過民國115年7月3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之辦理次數及總股數上限。
4.實際發行股數及股票發放等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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