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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67)特力屋-召集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5/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3號6樓 特力集團多功能演講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114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7.臨時動議: 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28 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2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1以上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以書面方式提案。 郵寄者以郵件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供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訂於115年3月20日起至115年3月30日17時止;受理處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3號5樓 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並如有股東逾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