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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9)新應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台幣貳拾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底標暫定以不低於面額之100%為限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購置廠辦 11.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本部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 將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 將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 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重要內容,包 含但不限於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利率、發行期間、轉換辦法與發 行價格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 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基於營運評估、因事實 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查必要修正,或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 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員全權處理之。 (2)為配合本次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 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前揭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所需之契 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