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擬建立原油等採購多元化補助制度、強化能源海上運輸保險保障及擴大政府能源資源機構之投融資支援功能,以確保能源穩定供應
據日本經濟產業省本(2026)年10月13日發布新聞稿,日本內閣會議正式通過「原油等採購多元化法案」、「原油等運輸保險法案」及「日本能源與金屬礦物資源機構法修正案」等3項能源資源確保相關法案,預定提交目前召開中之第222屆臨時國會審議。此次修法主要係因應本年中東局勢動盪,導致荷姆茲海峽(Strait of Hormuz)長期無法正常通航,凸顯日本能源進口過度集中於中東地區及特定海上運輸路線之風險,日本政府爰規劃透過提供替代採購路線之財務誘因、建立海上運輸保險支援制度,以及擴大政府對能源運輸基礎設施之投融資協助,從制度面提高原油等化石燃料供應之穩定性。前述3項法案目前均屬閣議通過階段,尚待國會完成立法程序。
日本原油供應高度仰賴荷姆茲海峽,依2025年統計,日本原油進口量約每日236萬桶,其中94%來自中東,經由荷姆茲海峽運輸之比例達93%;本年中東衝突造成該海峽實質封鎖後,日本政府曾透過釋出石油儲備、增加其他地區原油採購,以及開拓不經荷姆茲海峽之替代運輸路線等措施因應。惟從美國等其他地區進口原油,運輸時間與成本相對較高。因此,日本政府認為須建立常態性財務支援及風險分攤機制,使能源採購多元化,不再僅依賴危機發生後之緊急應變措施。
「原油等採購多元化法案」主要係建立企業降低對特定運輸航線依賴之財務支援制度,將對採取原油等進口來源多元化、改用替代運輸路線等措施,以減少使用指定水路之企業提供補助金,協助負擔額外增加之運輸及採購成本。然而,相關經費並非全數由政府預算支應,而係規劃向指定石油製品之製造及進口業者徵收款項,作為補助財源。藉由產業共同分擔成本,使企業於平時即有誘因維持多元採購及替代運輸路線,避免危機發生後始尋求成本較高之替代來源,以平衡平時與危機期間之供應風險及成本。
「原油等運輸保險法案」主要係強化國際局勢緊張時能源運輸之保障,現行原油及其他重要能源物資之海上運輸高度依賴國際保險及再保險市場,倘外國政府限制外國保險公司承接再保險業務,可能使日本國內損害保險公司無以維持原有承保能力,造成船舶無法取得必要保險。因此,日本政府擬建立特別支援機制,當上述情形發生時,由政府向日本國內損害保險公司提供履行保險給付義務所需之補助金,維持船舶及貨物保險功能,降低國際再保險市場中斷對日本能源運輸之衝擊。
「日本能源與金屬礦物資源機構法修正案」則係擴大日本能源與金屬礦物資源機構(JOGMEC)之業務範圍及資金支援功能,修正重點如下: (一)新增對原油等能源運輸事業之出資及債務保證,使JOGMEC得協助企業投資替代運輸路線所需基礎設施,包括避開荷姆茲海峽之輸油管線等; (二)新增對生質燃料等替代燃料製造事業之出資及債務保證,以促進能源來源多元化; (三)新增對金屬資源回收冶煉事業之出資及債務保證,強化金屬資源循環利用與關鍵礦物供應鏈韌性; (四)擴大對二氧化碳捕集與封存(CCS)事業之支援,新增補助金核發等業務。此項修法除因應原油運輸安全問題外,亦將支援範圍延伸至替代燃料、金屬回收及減碳等領域,藉以促進能源安全與產業轉型。(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