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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1)日月光投控-代子公司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公司公告擬向關係人台灣福雷電子(股)公司取得楊梅廠房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楊梅廠房: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幼獅段810地號 建物:桃園市楊梅區高獅路429號 2.事實發生日:115/5/25~115/5/25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5月25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 土地面積:2,854.94平方公尺(約863.62坪) 建物及車位面積:9,619.99平方公尺(約2,910.05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66,000,000元整(未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台灣福雷電子(股)公司(以下簡稱「福雷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福雷公司為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公司(以下簡稱「日月光公司」) 持股100%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依據日月光公司中壢廠對未來營運預測與計畫, 產能重配置所需試產認證時間,選定向福雷公司購入楊梅廠房。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巨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113年4月 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536,630,000元(未稅)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買賣契約書付款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及決策單位:依日月光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係參酌兩家專業估價機構出具之估價報告書及依據「公開發行 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6條規定評估交易成本合理性,並與福雷公司 議價及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出具合理性意見後議定之。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機構:天合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568,076,498元(未稅) 估價機構: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570,579,402元(未稅)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A:天合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李智偉 B: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胡純純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A:(108)北市估字第000272號 B:(100)北市估字第000175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靜誠會計師事務所 20.會計師姓名: 林宜靜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高市會證字第0977號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因應日月光公司中壢廠未來產能擴充之需求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5月25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566,298,334元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