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102)泰豐-(更正事實發生日)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關係人取得有價證券達3億元
1.證券名稱: 南港輪胎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普通股股票 2.交易日期:115/7/13~115/7/1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7月13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實際視交易當時市場價格再估算 (2)每單位價格:交易日前一日收盤價或漲跌幅10%區間 (3)交易總金額:不高於新台幣2.5億元 6.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適用 7.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南港輪胎為本公司重大投資者 8.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數量:實際視交易當時市場價格再估算 (2)累積金額:不高於新台幣5億元 (3)持股比例:約1.98% (4)權利受限情形:無 9.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占總資產比例:約5.03% (2)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約6.05%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2,914,778仟元 1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公司除維持正常營運用週轉金外,擬規劃將閒置資金做最有效益之投資, 創造營業外收益及增加公司獲利。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是 1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交易相對人:南冠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關係人南港輪胎權益法投資之關聯企業 1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7月13日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16.其他敘明事項: (1)本案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委由證券商執行。 (2)事實發生日為115年7月13日,實際交易日期為115年7月14日~115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