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印度雙邊投資協定生效
(115/08/24 11:39:12)

以色列與印度雙邊投資協定生效

《以色列與印度投資促進暨投資保障協定》已於2026年7月4日生效,該投資協定於2025年9月8日在印度新德里簽署,取代雙方於2017年終止的一項舊的投資協定,成為以色列對外簽署的第40個雙邊投資協定 (包含自由貿易協定投資章)。

此投資協定創造了一個有利於兩國投資者的投資環境,透過向兩國投資者提供一系列義務,鼓勵經濟活動,並有望為外國投資者提供確定性和穩定性,鼓勵兩國之間的資本移動。

除其他事項外,兩國所做的承諾包括:承諾不對外國投資人或外國投資予以歧視待遇;承諾為外國投資提供最低標準待遇;承諾規範外國投資之資金轉移;承諾規範徵用和國有化;以及承諾允許外國投資人在與地主國發生爭議時訴諸國際仲裁。上述所有承諾均為互惠承諾,並受協議中規定條件和例外情況之約束。

印度未來幾年經濟成長前景良好(根據OECD預測,2026財政年度經濟成長率為6.3%),擁有長期經濟成長潛力,並且是世界第四大經濟體,是以色列投資人及其投資的重要目的地。截至2024年,以色列和印度之間的雙邊投資總額已累計達約3.6億美元(IMF數據)。該協定可望加?兩國間的貿易和投資,從而深化基於共同戰略利益的經濟關係。(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