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政府發布15項緊急法令,加速震災救助、重建及經濟復甦
根據哥倫比亞總統府及媒體綜合報導,哥國政府為因應本(2026)年8月10日地震造成之人員及基礎設施損傷,於同年月19日依第1261號法令宣布「經濟、社會及生態緊急狀態」(Estado de Emergencia Económica, Social y Ecológica),授權行政部門於30日期間內發布與災情直接相關之立法性法令,採取臨時、必要且合比例之救災、復原及重建措施。官方指出,災情涉及多個省份,且緊急措施得適用於其後可證明受到地震具體影響之地區。
哥國政府其後發布15項立法性法令,政策涵蓋預算與重建財源、投資與企業復甦、金融與就業支持、住宅及租賃保障、醫療與教育服務、交通與環境修復,以及社會移轉支付等面向。整體政策可概分為下列三項重點:
動員重建財源及促進經濟復甦:政府透過擴增國家預算、調整權利金資源運用、建立受災地區新投資誘因、採取稅務與關務救濟措施,以及支持企業復原與再活化等方式,協助受災地區恢復生產活動、吸引民間投資,並強化地方經濟重建能力。第1412號法令將約6,246.56億哥倫比亞披索納入2026年國家總預算,資金來源包括2億美元外部信貸。
強化金融、就業、住宅及生活保障:政府透過金融、合作社等部門之紓困與融資工具,協助受災家庭、企業及生產單位取得復原所需資金;同時放寬住宅補助、租金補貼及災後安置規範。受災家庭如符合資格,可優先取得住宅補助;家庭補償基金得提供最長12個月的暫時租金補助。
加速公共服務及基礎設施修復:政府針對醫療衛生、教育設施、交通運輸、公共採購、國土規劃、環境資源與社會福利給付等領域,建立例外性或簡化程序,以維持基本公共服務、加速修復受損設施,並降低災害對弱勢家庭及地方社會經濟活動之衝擊。(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