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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3)福裕-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4年第1次私募普通股訂價及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2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及符合金管會91年0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2)目前已洽定之私募對象/與公司間之關係: 清景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負責人為本公司董事長 廣上投資有限公司/該公司負責人為本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 4.私募股數或張數:2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30,000,000股之額度內,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以一次或分二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依據本公司於114年0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私募價格訂定之。 本公司以115年03月26日為114年第一次發行私募普通股之定價日: (a)以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之股價分別為17.6元、17.48元、17.84元,經以定價日前五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17.48元;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18.09元,取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為參考價格,故本次私募參考價格為18.09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財務結構或支應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多角化業務發展之資金需求(包括但不限於轉投資、充實新業務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集資金之時效性、可行性及資本市場之不確定性因素,並有效降低資金成本,擬採私募方式向特定人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5/03/26 11.參考價格:18.09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4.48元(未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將授權董事會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114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自115年03月26日至115年04月09日。 (2)114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115年04月09日。 (3)本次私募之有價證券之主要內容和其他未盡事宜,業經本公司114年0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未來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於115年03月26日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辦理有關本次私募發行有價證券所需之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