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 本公司修訂「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之債權人異議期間屆滿公告(補充說明115/3/13公告)
(115/05/28 17: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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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5)台灣大-本公司修訂「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之債權人異議期間屆滿公告(補充說明115/3/13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5/05/28
2.公司名稱: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本公司115年3月13日修訂「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之債
權人公告,已訂定債權人異議期間自115年3月13日至115年5月28日止。
6.因應措施:
(1)至115年5月28日止,債權人聲明異議期間已屆滿三十日以上,尚無債權人異議聲
明通知送達本公司。
(2)本公司將按公司法第248條第4項規定,呈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核備。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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