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祇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調整115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暨補償方案及承諾書
(115/08/03 18:29:0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7878)藥祇-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調整115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暨補償方案及承諾書

1.事實發生日:115/08/03
2.公司名稱:藥祇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現金增資普通股7,000仟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290元
,總額新臺幣2,030,000仟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5月12日金管證發字
第115034272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並業於115年6月11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調降現金增資發行價格至250元
,價格調整後之募集總額為新台幣1,750,000仟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5年6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47006號函,同意備查。
(3).本公司於115年7月16日決議延長115年第一次現金增資之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15
年8月10日,其餘條件無變動。
(4)鑒於近期金融市場不確定性及資本市場波動,綜合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
益,由董事長於115年7月21日出具聲明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調整本次現
金增資發行股數,將發行股數由原7,000仟股調整為2,600仟股,發行價格維持每股
新臺幣250元,總募集金額由新臺幣1,750,000仟元調整為新臺幣650,000仟元。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8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51047號函同意備查。
(5).依115年4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現金增資實際發行狀況。
6.因應措施:
為確保已繳款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對已繳股款之投資人特訂相關補償
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115年8月3日(含)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
認股人。
2.申請期間:自115年8月3日(本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至115年8月14日止。
3.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115年8月3日(含)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
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檢附原認股繳款書
存查聯影本或切結書加蓋股東原留印鑑並附上存摺帳號影本,於115年8月14日
(申請期間截止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本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一樓)
,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全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115年8月3日(含)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
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原認購股款X【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X1.69%(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為115年8月24日,應付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支付。
註2:利率係以115年8月3日(本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一年至未滿二年定期
存款牌告之機動利率1.69%計算之。
5.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
董事長將洽詢特定人悉數認購,本公司亦負責退還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所繳
款項並依上述方案支付應計利息。

承 諾 書
藥祇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於民國115年5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42725號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並於
115年6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47006號函同意備查,鑒於近期國際金融局勢
不確定性及資本市場波動,綜合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本公司擬調整
發行股數,將發行股數由原7,000仟股調整為2,600仟股,發行價格維持每股
新臺幣250元,總募集金額由新臺幣1,750,000仟元調整為新臺幣650,000仟元。
另針對本次募資計畫,本公司原資金用途及發行價格皆維持不變,以維護
本公司最大利益及股東權益,惟若因此致其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
受損部分,權利人得依相關規定並針對本次發行認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
具體可驗證之理由且非因本公司股票價格波動而使其權益受損部分,本公司
及本人願負擔賠償責任。

藥祇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楊文欽
中華民國115年8月3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訂定115年8月3日為增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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