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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3)凱基金-代子公司凱基證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0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不超過新臺幣150億元整,主順位債券不超過新臺幣100億元,及次順位債券不超過新臺幣50億元,視市場狀況決定一次發行或分次發行。 5.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7.發行期間:最長不超過20年,實際發行期間授權總經理視市場狀況決定。 8.發行利率:授權總經理視發行當時市場情況決定。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主順位債券發行目的為充實營運資金及/或償還負債;次順位債券發行目的則為充實資本及強化財務結構。 11.承銷方式:委託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總經理決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總經理決定。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總經理決定。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公司債於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將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於櫃檯買賣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