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 代重要子公司台信電訊(股)公司公告公開收購精誠資訊(股)公司普通股股份,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
(115/11/04 13:44:1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45)台灣大-代重要子公司台信電訊(股)公司公告公開收購精誠資訊(股)公司普通股股份,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

1.事實發生日:115/11/04
2.發生緣由:
公平交易委員會已於民國(以下同)115年10月21日決議不禁止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
公司透過其全資子公司台信電訊公開收購與精誠資訊結合;另本次公開收購所定
之最低收購數量為精誠資訊普通股106,174,796股,截至115年11月4日下午1點16分
止,累計應賣股數達111,311,711股,已超過前述最低收購數量。據上,本次公開
收購條件均已成就,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第2款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台信電訊將持續公開收購精誠資訊普通股股份至115年11月5日下午3點30分(臺灣
時間)止。提醒欲參與應賣之精誠資訊股東,請先洽詢往來證券商或保管銀行之
受理時間及申請參與應賣流程,再行辦理應賣手續,相關資訊可參閱公開收購說
明書。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受委任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
賣諮詢專線:(02)2586-5859或查詢元大證券網址:http://www.yuanta.com.tw。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
(1)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6項規定,應賣人於公開
收購人為本公告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撤銷其應賣。
(2)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已成就,應賣股數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
制執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延長期間屆滿
日(115年11月5日)次日起算五個營業日(含第五個營業日)以內辦理應賣有價證券
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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