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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9)凱碩-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5/06/2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茲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 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如下: (第一階段)擬訂減資基準日及相關作業事宜: 1.本公司於115年5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呈奉財團法 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5年6月24日證櫃監字第1150003740號函申報生效在 案,茲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15年6月25日。 2.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茲調整減資前股本之變動如下: (1)本公司於股東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時,普通股股本為194,035,500股(含 私募102,500,000股)。 (2)本公司於股東會後,新增員工執行認股權憑證換購新股計45,000股(係含115年3 至6月份員工認股權憑證已轉換為普通股但尚在(待)辦理變更登記中之股數),計入 該等普通股新增股數後,調整減資前股本為194,080,500股(含私募102,5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共計新台幣1,940,805,000元。 3.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本次減資銷除 已發行股份77,614,200股(含私募40,990,494股),減資金額為新台幣776,142,000 元,依減資基準日已發行股數計算減資比例調整為39.990725498%。 4.本次減資後發行股份為116,466,300股(含私募61,509,50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共計新台幣1,164,663,000元。 5.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 算,每仟股換發600.09274502股(即每仟股減少399.90725498股),減資後不 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辦理或併股後仍不足壹股者 ,按減資換股基準日前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折以現金至元為 止(元以下捨去)支付予股東(凡以劃撥集保股票之股東,前項畸零股款將充抵股東劃 撥集保之費用),其股份依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前述收盤價認購之。 6.(第二階段)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5年8月12日。 (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15年8月13日至115年8月21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5年8月16日。(因最後過戶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 日提前至115年8月14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15年8月17日起至115年8月21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5年8月21日。 (6)新股票預計上櫃日期:民國115年8月24日,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舊股票終止上 櫃。 7.換發程序及手續: (1)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2)舊股票買進未辦妥過戶手續者:請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 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依 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3)已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份,逕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4)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除依前述方式辦理外,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郵寄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 (5)換發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電話:02-2504-8125。 8.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5/08/21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8/1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8/21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 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 辦理。 8.新股預計上櫃日:115/08/24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116,466,300股(含私募61,509,506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47.1868634961%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換股作業計畫將俟完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核備後辦理,如因主管機關審核及實際作業有變更需要時,將依規定進行變更 申請並補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