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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遠見-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新增115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29-1號13樓(板橋區農會第二大樓13樓第8研習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114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報告。 (4):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5):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6):本公司114年私募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 (2):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3):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4):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補選獨立董事1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事項 (1):本公司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1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0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公告係新增股東常會召集事由之討論事項、選舉事項及其他事項。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於民國115年4月3日至4 月13日提出股東常會書面提案。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287號 35樓)。請於115年4月13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方式;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信封請 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並以掛號寄送。 (三)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於民國115年4月10日至 4月20日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應選名額。提名文件應敘明被提名 人姓名、學歷及經歷,並檢附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2 條、第3條及第4條之相關證明文件。請於115年4月20日9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方式;郵寄 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信封請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並以掛號寄送。 (四)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民國115年5月9日至6月5日, 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服務」(https://stockservices.tdcc .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