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239)力成-代子公司晶兆成科技(股)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縣新埔鎮文山路犁頭山段879號1樓、2樓及部分停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5/5/27~115/5/2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 民國115年5月27日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租賃面積2,728平方公尺、11格停車位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 172,552,564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關係人資產位置及業務上整體規劃考量。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光陽窯業股份有限公司、冠輝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義恭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均為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87年1月14日~ 88年9月30日 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174,322仟元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依合約所示支付。 (2)租賃期間自115年6月1日至125年5月31日,共十年。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 (3)決策單位:由董事長核准後執行。(董事會得依規定授權 董事長在核決權限內先行決行,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茗強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新台幣 172,002,697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蘇又德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4)中市地估字第000083號(換發)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營運生產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 第2項及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9條規定 ,本公司與母公司間,從事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使用權 資產等交易時,董事會得授權董事長在新台幣伍億元範 圍內先行決行,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