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149)正達-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2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 發行總面額以新台幣650,000,000元為上限 5.每張面額: 新台幣1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 不低於面額之100% 7.發行期間: 三年 8.發行利率: 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 銀行擔保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購買機器設備及轉投資子公司 11.承銷方式: 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3.承銷或代銷機構: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4.發行保證人: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6.簽證機構: 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 定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 效,本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重要內容,包含發行面額、募集金額、發行 及轉換條件與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本計劃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 劃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有 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要求或因應主客觀環境之變化而須修正時,擬授權 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