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301)寶得利-本公司法人董事寶福欣通運股份有限公司退票事由說明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NA 2.公司名稱(或負責人姓名):寶得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本公司負責人、母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4.若為母公司或子公司,其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第4條之1上櫃公司或其負責人 發生存款不足之退票事由;法人董事寶福欣通運股份有限公司退票事由 6.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不適用 7.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NA 8.退票、拒絕往來之日期:115/03/31 9.退票張數及金額:2張,$39,000,000 10.退票之往來銀行:陽信銀行 11.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NA 12.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 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 13.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14.因應及保全措施: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1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於115年4月1日獲悉,法人董事發生退票情事。 (2)該事件係因持票人作業疏忽致票據誤為存入,致該法人董事未及於當下處理;其後 即與持票人完成協商,並將票據取回註銷。 (3)該事件係法人董事之個別事務,與本公司營運及財務業務無涉,亦對本公司無重大 影響。 16.(風險警示)發生存款不足退票而致上櫃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三個月內無法達成補正程序而致停止買賣, 有金融機構拒絕往來紀錄或前開停止買賣情事 六個月內無法達成補正程序並檢附相關書件證明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