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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6)宏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7/08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8,715,584,228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7/09~115/09/0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6,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3.50~31.5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8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五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民國115年07月08日董事會通過決議,計畫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於中華民國115年07月09日至115年09月06日間執行買回公司股份,預定買回數量總額為6,000仟股,其買回區間價格為新台幣每股 13.50 元至 31.50 元。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80%,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 0.5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評估意見,宏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