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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上曜-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2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現金增資依證交法第43條之6相關規定,擇定應募人如下: 應募名單: 姓 名 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 張祐銘 本公司董事長 4.私募股數或張數:25,7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5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5個 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 減資反除權後平均每股股價之八成,亦不得低於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平均每股股價之八 成。本次私募價格為新台幣9.74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次募集資金為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本計畫之執行將有強化 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及節省利息支出等效益,對股東權益亦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及股權穩定等 因素,如透過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 故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10.實際定價日:115/04/28 11.參考價格:12.17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9.74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 付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115年04月28日至115年04月30日。 (2)本次私募增資基準日:115年04月30日。 (3)本次私募發行新股事宜,如法令有所變動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 因客觀環境改變而需要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後為之,並代表本公 司簽署相關之契約與文件及相關事宜。 (4)前述繳款作業暨增資基準日擬授權董事長得視洽特定人情況或因客觀因素變動 調整訂定之。 (5)本案經第2屆第5次審計委員會於民國115年04月28日審議通過,提報董事會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