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439)雋揚-公告本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新聞稿
1.事實發生日:115/09/01 2.公司名稱:雋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5年9月1日19時00分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 會,相關訊息如下: (1)雋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439,下稱雋揚公司)於今日(9/1)召開董事會通過處分轉投資事業「漢神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部份股權。 A.本案標的為漢神購物中心之股份,其處分股數為3,000,000股予「漢神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為雋揚公司之關係人,雙方合議價格為每股160元,成交金額為新台幣480,000,000元,為雋揚公司充實營運資金及挹注本業經營,有助於公司業務整體發展。 B.為落實公司治理並確保交易公平性,雋揚公司委託中華徵信所出具估價報告,並依法經吉點會計師事務所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出具意見書,業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由董事會決議後將提請11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討論,並授權董事長代表公司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2)雋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439,下稱雋揚公司)於今日(9/1)召開董事會通過與地主就新北市泰山區興仁段以合建方式進行合作開發案。 A.雋揚公司與地主威力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建分售,該公司為雋揚公司之關係人。本案標的為新北市泰山區興仁段二小段0029∼0032地號,土地面積為4464.11平方公尺(約1350.39坪),雋揚公司預計參與投入金額為不超過新台幣2,543,278仟元。 B.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規定,與關係人交易達公司總資產百分之十以上,應將該條第一項所列各款資料提交股東會同意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其內容如下: (A)取得或處分資產之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為提升公司業務績效及維持推案成長,以獲得營業收益。 (B)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C)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規定評估預定交易條件合理性之相關資料:不適用。 (D)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格、交易對象及其與公司和關係人之關係:不適用。 C.新北市泰山區興仁段二小段等4筆地號之合建比例專業估價報告,雋揚公司分別委託中華徵信不動產蔡友翔估價師出具,合建比例為地主40.01%、建方 59.99%及宏邦不動產林睿明所長出具,合建比例為地主40.42%、建方59.58%,本公司預計以地主40%、建方60%進行合建分配。 D.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並由董事會決議後將提請11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討論,授權董事長依合建分配比例辦理相關合建開發事務,若預計交易因實際情形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自股東臨時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在不超過說明一所列之對象、標的與交易金額內,且優於本公司之合建比例全權處理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