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通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四次及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15/11/05 15: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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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3)華通-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四次及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11/05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1)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2)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
(1)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面額新台幣壹佰貳拾億元整
(2)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面額新台幣陸拾億元整
5.每張面額:
(1)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2)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
(1)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暫定依票面金額之103%發行 
(2)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暫定底標以不高於面額之110%發行,
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
(1)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5年
(2)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5年
8.發行利率:
(1)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票面利率0%
(2)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
(1)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2)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相關辦法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決定、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相關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辦法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決定、依相關
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決定、依相關
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決定、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相關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決定、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相關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22.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2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國內第四次及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之發行條件、發行時程及發行及轉換辦法
之訂定,以及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來源、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
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相關法令規則變更,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
環境需修正或或調整時,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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