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個北海國家就聯合建設離岸風電場達成協議
荷蘭媒體觀察 (Media Monitor) 2026年1月27日報導:
荷蘭金融時報(Het Financieele Dagblad)報導,包括荷蘭、德國、英國和丹麥等九個北海沿岸國家1月26日於德國漢堡舉行的北海峰會,就聯合建設大型離岸風電場達成共識,於2050年完成總裝置容量達100吉瓦(gigawatts)聯合離岸風電計畫,希望透過跨國合作,為風能市場注入亟需的活力。許多國家因離岸風電場成本高昂而進展緩慢。
100吉瓦計畫是2050年北海風能發電總量達到300吉瓦宏偉目標的一部份。 根據估算,1吉瓦電力約可供應100萬戶家庭用電。
目前許多風能專案均由各國自行組織和融資,但各國希望改變此種現狀。丹麥能源與氣候部長Lars Aagaard表示:長期以來,我們希望對能源擁有完全的國家控制權。但現在我們意識到無法脫離鄰國。
據電網營運商Tennet執行長Manon van Beek稱,截至2050年,北海風電場可滿足歐洲約40%的電力需求。但需要一種新的跨境合作方式,最重要的是:分擔成本。
迄今為止,國際計畫面臨的一個問題是成本和收益的分配。為解決此問題,各國能源部長希望透過歐洲投資銀行(EIB)和歐盟投資促進署(Invest EU)建立新融資機制,以利更方便地聯合融資和規劃風電計畫。荷蘭看守內閣氣候暨綠色成長部長Sophie Hermans(VVD黨)表示,目前尚未有具體細節,但參與聯合計畫的國家可能會向歐洲投資銀行申請融資;惟EIB預期不會為涉及非歐盟國家的專案提供融資。
部長們亦希望探討引入聯合差價合約(CFD)的可能性。根據此種合約,若電價低於最低標準,能源公司將獲得補貼;但若過高,政府亦可以從中獲利。
討論引入聯合差價合約(Contract for Difference, CFD)的可能性。該機制可在電價低於約定標準時提供補貼,若電價高於標準,政府則可回收部分收益。
H部長表示,目前該制度在跨國實際運作方式仍待釐清。不過,已有先例可作為借鑒,丹麥和德國在漢堡簽署風能開發合作意向書,其中即納入差價合約。
多年來,風能產業一直呼籲建立此種補貼機制,視其為重振風電場建設吸引力的最重要途徑之一。歐盟希望所有成員國從2027年起提供差價合約。風能產業協會NedZero主席JanVos認為,此種定價機制在國際層面同樣具可行性,各國可就利潤和補貼達成價格協議,或由歐盟執委會規劃。
除聯合招標和合約外,北海沿岸國家亦承諾透過聯合基礎設施共享發電量。荷蘭在這方面具有經驗,例如與英國合作建造的Lionlink海底光纜。此條光纜將荷蘭的一座風電場直接連接到英國的高壓電網。據H部長稱,北海沿岸國家希望建造一個更加互聯的基礎設施。顯然,荷蘭將尋求與德國和丹麥合作。
同時,北海沿岸國家亦討論如何為該產業和風電場建設者創造更大的確定性。部長們希望透過多種方式實現此一目標,其中包括制定穩定的聯合招標計畫,以因應市場和價格的衝擊。各國也希望將電纜和風力發電機尺寸等技術部件推動標準化,藉由規模經濟降低整體生產成本。 Vos表示,產業界多年來持續倡議此方向。 但令人遺憾的是,至今部長尚未就此採取任何行動。目前參與國九位能源部長均支持此項做法,令人感到鼓舞。
目前做出承諾的不僅是各國政府,據歐洲風能協會(WindEurope)稱,未來五年該產業將投資95億歐元用於擴大供應鏈。
包括荷蘭看守內閣總理Dick Schoof在內的各國政府領導人亦出席漢堡,呼籲各方關注北海能源基礎設施的安全問題,將安全措施納入設施設計,例如在風電場和輸電線路附近安裝雷達系統。北海沿岸國家希望防止俄羅斯等「敵對勢力」攻擊歐洲能源供應。
S總理表示:發展歐洲本土綠色能源有助於提升能源自主性。歐洲必須減少來自特定國家液化天然氣的依賴,必須找到自己作為經濟超級大國的角色。(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